韶关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
本期食品监督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冷冻饮品、肉制品蔬菜制品等11类食品共153批次样品。其中,市本级食品监督抽检136批次样品,省转市级食品监督抽检1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149批次,不合格4批次(抽检明细详见附件)。其中,合格食品包括:茶叶及相关制品7批次、豆制品12批次、糕点10批次、酒类82批次、粮食加工品16批次、乳制品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批次、蔬菜制品3批次、肉制品7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糕点2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冷冻饮品1批次。不合格问题主要检出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存在问题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 翁源县周陂镇三兴饼厂生产的豆橙(糕点), 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韶关市原滋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沙冰饮品, 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翁源县周陂镇采桥饼业加工厂生产的采桥冰花饼,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韶关市曲江区麦包包包点加工场生产的馒头,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1.大肠菌群: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到人员、工具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等。
2.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中菌落总数超标,会破坏食品营养成分,加速食品腐败变质。一般的菌落总数超标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如果超标严重,可能会造成腹泻。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3.霉菌:霉菌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指示性指标。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价值。长期食用霉菌超标的食品,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其超标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霉菌污染,或者是产品存储、运输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样品被霉菌污染等。
4.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强。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发酵面制品中不得使用。长期大量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馒头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了防腐,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
1. 市本级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明细表(3批).xls
2. 市本级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明细表(133批).xls
3. 省转市级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明细表(1批).xls
4. 省转市级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明细表(16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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淀粉 食品安全 肉制品 抽检 乳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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